陈某振法拍了一块国有出让土地,证载土地性质为“住宅”。而后,规划部门将该土地调整为“公共绿地”,陈某振向法院请求撤销对标的物的拍卖并返还已付拍卖款,未能如愿,便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近日,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就有陈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