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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装修 房地产是什么?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

文章目录:

  1. 房地产是什么?
  2. 房地产的定义
  3. 房地产具体是指什么
  4. 房地产产权是什么

一、房地产是什么?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销卜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扩展资料

房地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证是开发商开始卖房时需要取得的证件。

房地产二书是指:档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证件是业主在收房时,开发商应该出具的证件。收房时还亏蠢穗应出具一表一报告,即《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

房地产的特性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

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

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参考资料:

二、房地产的定义

  1、房地产(real estate)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答袜 2、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3、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清枝激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厂房、仓库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搭铅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三、房地产具体是指什么

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也是一项法律权利。前者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厂房、仓库以及办公用房等。地尺银产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陵简宴,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咐枝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房地产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房地产行业中,那么房地产具体是指什么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房地产具体是指什么

1、地产是指在法律运大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的土地财产。而房地产业是指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的行业,属于第三产业,所以也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

2、房地产具体是指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2)房地产的开发与再开发: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对旧城区的开发与再开发。

(3)房地产经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以及房屋的买卖、抵押等经济活动。

(4)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中介,房地产评估中介,房地产代理中介。

(5)物业管理:房屋公用设备实施的养护维修并为使用者提供安全、卫生、优美的环境。

(6)房地产的调控与管理:建立房地产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稿搏地产价格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法规,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合称。

3、房产是指建筑在旁敬竖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具体包括:住宅、仓库、厂房、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办公医疗和体育用房等。地产则包括土地和地下各种基础设施,例如:供热、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排污等地下管线以及地面道路等。

4、房地产业是一种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专门从事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所以也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

5、房地产业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习惯于上将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行业称为房地产业。

6、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房地产又被叫做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土地

(2)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3)房地产物权

7、房地产物权除了有所有权以外,还有所有权衍生的租赁权、抵押权、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典当权等。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房地产具体是指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解答各位心中的疑惑。其实房地产业就是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的行业,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

四、房地产产权是什么


房地产产权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房地产为标的物,对其直接进行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房地产产权是将房地产这一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特殊的财产而形成的物权,是依照国家法律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直接管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以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房地产所有权和房地产他物权。
一、房地产产权取得方式
房地产产权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二、房地产产权的特性
房地产产权由于形态和构成的不同,具有一系列特殊性质和特征。
(1)房地产产权属于物权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房地产产权属于不动产产权。
物权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房地产产权归属于不动产产权。
(3)房地产产权的权益性。
由于房地产本身空间上的培运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房地产并不发生位移,而只是权利关系的转移,因而必须通过房地产产权登记、发放产权来确权。
三、房地产产权的类型
从房地产产权的所有权主体来划分,可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和共有四类。
生产资料类房地产中,国有工商企业的房地产、国家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等)的房地产以及国家政府机关的房地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集体企事业单位中的房地产,属于集体所有。
私营企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属于个人所有。
股份制企业的房地产产权属于按股共有。
生活资料类的房地产主要是住宅,其所有权比较复杂。
其中,由国家筹正虚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公房、廉租住房和出租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所有。
居民或自建的商品住宅,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和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
按《物权法》关于住宅小区内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又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外的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从房地产产权的客体划分,可分为生产资料房地产和生活资料房地产两大类。
生产资料房地产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场地、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以及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用房。
生活资料类房地产,主要是住宅,又可细分为别墅、豪宅、高档公寓、普通商品房以及社会保障性住房等。
四、房地产产权结构
作为物权的房地产,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把房地产产权结构划分为房地产所有权、房地产用益物权和房地产担保物权三类。
1.房地产所有权
所谓房地产所有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地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房地产上设定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按照所有权性质的不同,主要有国家所有房地产、集体所有房地产、公民个人所有房产和共有房产等。
2.房地产用益物权
房地产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房地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等。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2)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地役权。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利用他人的房地产,以提高自己的房地产的效益。
他人的房地产为供役地,自己的房地产为需役地。
3.房地产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在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行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是为获得某种贷款而以房地产为抵押物产生的一种权益。
例如,购房者为获得贷款以自身所有的建筑物为抵押,这种贷款称之为抵押贷款。
《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举中燃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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