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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钉子户”能保住房屋吗?

2021-06-26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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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不只胜诉;征地补偿要问律师

 笔者作为从事征地拆迁的专业律师,多年来一直和拆迁户、政府及其征收拆迁部门打交道,对于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的项目补偿改称为征收安置补偿,以下统一简称安置补偿)等各个环节操作流程、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有着更为深入地了解,现在将律师代理实践中的经验和征地拆迁户的感受汇总起来,帮着大家尤其是拆迁户更深入、更详细地弄清楚,征地拆迁中怎样做才能事半功倍,且无后顾之忧。

  兵法上讲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拆迁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双方实力悬殊,人力、财力乃至于智力都严重不对等,一方是散兵游勇,一方是有政府做后盾的正规军。比如,实施动迁工作前,征收办(以前叫拆迁办)一般会组织调集所在地块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土地局、房产局、公检法等相关人士,对动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他们掌握最基本的法律知识,熟知自己包保户(包干拆迁户)的家庭情况,甚至要了解他们家二三代亲友现状,尤其是有没有高干、公务员等,意图找出拆迁户的致命弱点。对各户怎么说、怎么做、谁去做等,都会进行认真地推演,这些不亚于战争前排兵布阵。常常是先易后难,挑选容易“做通”工作或不敢反抗,稍有些影响力的拆迁户入手,去寻找一个突破口,以便以点带面。这种资源整合方式是拆迁户无法企及的。那么,拆迁户要想在这场“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自己争取到合理补偿,就要了解拆迁规定、动迁程序、动迁手段等。要善于抓住每一环节的漏洞,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由于绝大多数拆迁户都是第一次碰上拆迁,面对征收决定或拆迁公告,不知如何是好,会呈现出不同心态。

  第一种,如意算盘。 主要以居住证老旧房屋中的拆迁户为主。觉得自己所有的或使用的房屋一旦拆迁,不但能够旧貌换新颜,住上好房子,还会有一笔可观的补偿,因为,常常听人说“拆迁拆迁,一步登天”。所以,他们会表现地非常激动,通常对动迁工作比较热情主动、积极配合。

  第二种,担惊受怕。面对拆迁工作的强大攻势,既害怕自身利益无法实现,也担心自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碰上断水断电,堵锁砸窗,甚至人身攻击时,拆迁户不由得产生莫名地恐惧,表现出忧虑和慌张,茶饭不思,坐卧不安。

  第三种,消极应付。有些拆迁户认为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达不到自己期望标准时,就采取消极对抗的方式,对征收办、拆迁办、法院等单位送来的通知、法律文书等拒收,或者置之不理,怠于行使已经被告知救济权利,导致复议或诉讼权利超出法定期限。

  第四种,斗勇耍横。 有的拆迁户自认为有各种社会关系,没人敢把他怎样。尤其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知道房子一旦被推倒,连最后一次机会都失去了。这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以拒不拆迁为筹码,通过言语威胁,甚至不惜用自焚、跳楼、拉煤气罐、殴打执法人员等方式,阻止强拆。

  无论是消极应付还是斗勇耍横,其本质都是争当一个“钉子户”,在守住房子的前提下,多争取补偿款,不同的是:前者软磨硬泡地拖,后者则是不顾一切地武力抵抗。可是要想成为合格的钉子户绝非易事,不同人因为不同的原因,变成了不同的钉子户,大致上可以归纳以下几类。

  1、漫天要价型。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没后台没关系,但仗着有几个能人、军师,把拆迁视为发财的机会,于是就蛮不讲理,脱离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地产市场行情,漫天要价。这类人中以两劳人员和地痞流氓居多。

  2、后台撑腰型。他们有文化,懂政策,自恃上面有人(也确实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借助幕后高人指点,去钻政策空子,当他们经济目标没有达到时,高层的电话、条子纷纷涌来。可只要达到目的,马上见好就收。

  3、自我保护型。这类人中以下岗工人、回城知青、帮困人员为主,是地道地弱势群体。经历过人生的起伏挫折,对生活缺乏信心,他们计算补偿能不能买套房以后,还节余一点生活费。他们会点小聪明,喜欢听小道,会耍无赖,但又惧怕权威,对政府不信任,信奉自我保护主义。

  所有钉子户产生的深层社会根源,是拆迁双方没有完全体现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政策面前不能人人平等,加之动迁人员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有的钉子户最后变成了为尊严而战。久而久之,他们忘记了当初维权的目标,更有甚者,把自己当成了维权领袖。所以,拆迁户一定要有一颗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要想成为钉子户还得学会厚黑学,皮要厚,嘴要凶,脾气要大、会耍赖,吃透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遇事不慌乱,泰山崩于面前不变色。如果家中有见风即倒的主儿,则又多了一张王牌,因为谁也不敢动。可见,当拆迁户难,当钉子户更难,当合格的钉子户则是难上加难。

  不管什么级别的拆迁户首先要学会自保,要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维权过程中,不能授人以柄,不能被政府、拆迁办抓住违法犯罪的证据。一定要切记:“要文斗,不要武斗;要斗法,不要斗狠;要智斗,不要力斗!”因为,你面对的不只是一两个动迁人员,还有你看不到的他们背后的政府和利益集团。你跳楼、自焚、服毒、斗殴、上访、拦车、示威、静坐、绝食、阻断路桥、冲击国家机关……无济于事。代价惨重,效果不大。暴力反抗,寡不敌众,且对方还有黑白两道协助,摆明了就是你吃亏。尤其不可以采取阻断路桥、冲击国家机关等手段,这是对方最希望出现的情况。一旦如此,他们即可将简单的拆迁经济事件上纲到治安事件,甚至政治事件,顺理成章地通过手中的公权力就轻而易举地将被拆迁户“名正言顺”“合法”解决。 正确的做法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或其他合法的外围途径收集对方违法违纪证据(如公款吃喝、出入色情场所等)。

  纵观代理过的案件发现:在拆迁官司中,知识分子没吃亏的很少,真正吃亏的大多是文化不高的劳苦大众。被拆迁户若能吃透读懂国家安置政策,掌握和运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委托专业法律人士提供帮助),保持良好的心态,这才是刚刚具备钉子户的基本要求,若要实现合理的补偿目标,还要讲究方式方法,采取一些策略性行动。这里归纳了一些拆迁户常用计策。

  1拖:生病住院,离家出走,找不到人,都可以。在拆迁的每一个环节上尽可能拉长时间,给他反反复复。时间就是胜利。千万不能急于求成,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2撤:面对政府或拆迁公司大队人马,单个被拆迁户显然是弱小无力的,拼肯定是自己吃亏,所以,这时要学会转移,俗话讲打不过就撤。拒绝任何所谓“安排”,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带好所有拆迁手续和房产证先撤离。当然,不要忘记收集一切对你有利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

  3 抓:你的拆迁对手们一定有大量的弱点,抓住它们不放。尤其是他们大量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拆迁原则进行补偿的事,比如:在补偿标准之外,给某些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

  4 访:国务院《信访条例》赋予了公民信访权利,按照条例规定向有关部门去函去人反映问题,借助于行政监督,监管、消除违法拆迁,为维权创造好社会环境。

  5 谈:告诉他们,你们支持拆迁,但反对违法拆迁,一定要把违法问题理顺才可以进行。重点谈拆迁中的违法乱纪问题,直到他们主动和你谈条件,不满意永远和违法拆迁做斗争,绝对自己不先谈条件。

  以上这些更多属于权宜之计,要想从根本上获得更多主动权,还是应该回归本源,毕竟征地搬迁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施的一项行政职能,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所以,被拆迁户应该回到法律层面进行对话,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治本之策。因此,要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在拆迁的每一时段要采用不同的对策。

  第一阶段 公告阶段

  当征收拆迁公告出来时,对公告内容录像或拍照,进行证据保全。拆迁公告是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事实依据,是前提。公告一经发出就意味着所在地块已经具备征收拆迁条件,并领出了征收拆迁批文。公告内容一半包括:项目名称、征收(拆迁)人、实施单位、安置补偿标准、搬(拆)迁期限、搬(拆)迁范围以及相关批文等。另外,要看看有没有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告知诉权的应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复议和诉讼的期限分别是2个月和3个月)提起法律程序;即便没有告知诉讼权利的,作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提起复议或诉讼,但不能超出你知道或知道存在该征收搬迁具体行政行为后2年。 否则,就会丧失了胜诉权。

  第二阶段 动迁商谈阶段

  在和相关人员进行商谈前,记住要查明以下基本事实。

  1、动迁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征收房屋拆迁一般房管局、国土局或征收(拆迁)办为中心,其他单位配合实施拆迁,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持证上岗。所以,在商谈阶段,先要验明正身,看看和你商谈的工作人员有没有上岗证。另外,查明:建设项目性质是公益事业项目还是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拆迁资金是否到位。

  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别急,你急他们就开心;要沉住气,让他们急!不能随便签字,因为一旦你签了字,就视为对某个事项认可了,一定要盯住自己的心理价位,不到万不得已不降价;你没偷没抢,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合理要求,一定要心平气稳、心理素质一定要好噢~,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要知道拆迁还是一场心理战,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 拆迁工作人员手段不外就是以关心骗人、拿文件压人、以小利哄人、以强制吓人等等,采用轮翻轰炸,甚至有时间动用流氓、涉黑分子,很多被拆迁户经不起这样心理上折磨。投降了!能挺过这一关的人就是基本“合格”的钉子户。

  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喝。拆迁户当中也流传一句话“大闹多给;小闹小给;不闹不给”。团结就是力量!不过集体维权过程中,带头人往往不是对方收买的对象,就是被打压的对象。如果被买通了,大家就一片散沙。如果没有领头羊也不行,群龙无首时,也是散沙一片。这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如此一来,既有了法律人士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帮助,避免了误打误撞式的盲目维权,也不用担心有人被收买或遭受打击报复。花小钱,办了大事。不能等到拆迁大军降临才想到律师,律师是用智慧来化解矛盾,而不是替你顶雷抗包,对抗强制执法的。律师介入越早越好,这样可以让你少走很多弯路,争取到更多主动权,为你的补偿赢得更大空间。

  要知道各大衙门的官老爷们收老百姓材料几乎从来不给打收条的。所以,遇到需要递交给有关部门的材料,一定要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在底单上写明内件名称。过几天,去寄快递的邮局要回执单,要注意看看上面有没有对方签字或盖章,同时,请邮局工作人员在底单上写上时间并盖上业务章。这是你最好的第一手证据,尤其涉及诉讼时效的文件材料时,可以帮助你免除后顾之忧。

  第三阶段 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

  1、了解是否拆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分离、政企分开。这个是违规的!

  2、按照以前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需要具备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五项文件是指(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文);(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出示这些文件材料是拆迁方的义务。查看是你的权利,不但如此,认为其违法的,还可以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按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只有公共利益项目才能实施强制征收。判断项目性质依据是立项批文,看看是否条例第8条规定的几种情形。非因公共利益不能强制征收。此外,还应该查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符合条例规定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发放征收决定,指派下属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征收搬迁工作。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对于其中涉及的相关批复或决定仍然有权复议或诉讼。今年10月份,笔者代理的雄鹰车业有限公司诉宿迁泗洪县政府违法强拆案,经宿迁市中院审理后判决政府败诉,该案是新条例实施以后的政府非法强拆第一案。

  补偿结果只有公开,才能够减少猫腻,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事实上,征收单位往往对各家补偿结果隐匿不公开。因为只有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可让其他人心中无底,无法参照,才可以进一步压底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费。其实,大家可以选择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方式,获知补偿结果。

  能挺到第三阶段的被拆迁户都是好样的,也是团结的关键时刻,坚信成功在于最后一分钟,要相互支持,大家一起撑;要有强迁也一起的信念!

  第四阶段 执行、行政救济阶段

  1、新条例把强制拆迁的权利赋予了人民法院,所以,现在司法强拆多了。但是,条例也同时赋予了拆迁户相应的救济权利,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言外之意,只要提起复议或诉讼了,在相应司法程序没有终结前,就不能申请法院执行。因为,强拆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拆错了,房屋就不可能恢复原状。所以,大家一定要积极启动司法程序,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时间、机会和优势。尤其是那些打着公益名义搞商业开发的挂羊头卖狗肉的项目,他们更是拖不起,每多一天,就要把大把大把的银子先送给银行。

  2、从各地结果来看,大部分都是最后靠拆迁双方谈判解决的,经过以上数个回合较量,当钉子户肯定比听话搬迁能得到更多的实惠,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获得胜利。

  无论进展到什么阶段,切记:保管好自己所有房屋证件,时刻注意收集对方违规违法证据,积极运用和借助法律手段维权,善于借力发力,不能心存侥幸,学会见好就收。大不了全家动员,老弱病残齐上阵。 百炼成钢,千锤成钉。总之,要有信心、决心和恒心,不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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