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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遥远的救世主》中,为什么冯,叶,刘在收到乐圣的起诉书后,会选择退股离开?

2021-02-01 20:12

云中答题,相互学习。

丁元英以扶贫命题,准备帮助王庙村人脱贫致富,缘起于送心爱之人芮小丹,一个神话般的礼物。

而之所以,芮小丹让丁元英在王庙村写一个神话,是她发现丁元英,不仅会扒拉算盘珠子,还会扒拉灵魂。

指定欧阳雪买股票、与韩楚风的赌注以及为王明阳画句话,一次次的事实证明绝非偶然,让她更加的相信丁元英能做的到。

同时她也清楚地发现,自己离丁元英有多么的遥远。这样做也是为了,让他在自己的身边停留的久一些。

从最初的考察到策划过程,丁元英就说过允许几个人趴上井沿,能不能爬上来只能靠他们自己。他救不了他们,这样做的根本目地是向王庙村,输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观念。

其实,丁元英此次的拔刀见血,更担心的是趴上井沿看一眼的人如再掉下去,会不会患上精神绝症。而这也是他前往五台山求心安的原因。

允许几个人趴上井沿,这几个人主要就是指冯世杰、叶晓明与刘冰。

冯世杰,是一家汽车美容店的老板,在王庙村里也算个能人。为人善良老实憨厚,因为家乡贫穷,一直惦记着想为其做点实事。但自己能力有限,找不到出路。

叶晓明音像店偶遇丁元英,通过对《流浪者之歌》的点评,及芮小丹“鸿门宴”上的所见所闻,让他隐隐地感觉丁元英是个高人,或许这个人,能为家乡的贫穷指条出路。

叶晓明,古城一家音像店的老板,为人精明灵活擅长交际。初见丁元英向其借唱片,为了日后的人际关系做铺垫。而对于整个格律诗计划,丁元英的每一次动作,也只有叶晓明能看出其中玄机。

丁元英对叶晓明的评价是,叶晓明为人聪明,但评价一个人聪明仅仅是不够的。这句话潜在的隐藏了叶晓明是有局限的。

刘冰,古城一家商场的角落里,经营着一个入不敷出的唱片店。见利忘义贪图虚荣,身上有十足的小人得志的样子。

与丁元英相识,趁火打劫的收购了唱片,而他不知道这就是,冯世杰、叶晓明口中所说的高人。在得知王庙村的计划后,自私的将收购丁元英的唱片,说成是一段交情,千方百计的想从中,不劳而获的分一杯羹。

冯、叶、刘三人,最后都在格律诗公司为其垫资的情况下,成了公司的股东。冯世杰是生产总经理,叶晓明为市场总经理,刘冰自封办公室主任。

三个人选择退股,是在公司参加国际音响展会中,丁元英大幅度的下调了产品价格。而这一举措,固然使展会中的公司产品销售一空,但也因为价格因素,从根本上损害了音响老大乐圣的利益。

为此,乐圣公司掌门人林雨峰,紧急召开公司大会,要求公司法务部,起诉格律诗并将其置于死地。

当一纸诉状送到叶晓明手中时,他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于是与刘冰连夜赶回王庙村与冯世杰商议对策。在丁元英宣布展会前降价的决定,三人起初都摸不清用意,以叶晓明为首是持反对意见,最终选择了保留。

所以三人商议后的结果是求和,若不成功就立即退股。

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首先,面对起诉他们的,是音响界的老大乐圣公司,乐圣的地位与实力,可以和外国品牌相抗衡。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摸了老虎的屁股,是吃罪不起的。在他们认为尤其是在叶晓明心中对乐圣公司,寄予的是一种依托与庇护的心理。乐圣掌门人林雨峰的一句若诉讼失败,就从办公楼跳下去,从心理上更加的让他们失去了信心。

其次,面对乐圣公司的起诉,先不说赔偿问题,仅一笔诉讼代理费,就超出了他们的承载能力。因为公司自开业以来,丁元英的计划与决策,一直没有让他们看到眼前的实惠。三个个体户,对这场诉讼成败未定的情况下,相到的首先是自己要面对的损失,而不是对丁元英全盘计划进行分析与思考。最后,选择求和退股,以及没有用心思考丁元英的目地,主要还是他们三个人在能力上的局限性。叶晓明看似对丁元英的决定,每次都能做出敏锐的判断,但这仅仅是聪明而已。而丁元英说过,评价一个人仅仅用聪明显然是不够,还要具备胆识以及气魄。

从丁元英玩转股票的角度来看,综合的需要技术面、制度面、产业结构、以及市场政治经济学等。而这些因素与条件,在冯、叶、刘三人身上是不具备的,也就无法综合的去透视丁元英的计划,更无法推断诉讼的走向与成败。三个人的思维与性格底色,决定了他们对事情的判断,面对风险尽最大可能得保全或减少损失,尽管他们放弃了爬上井底的机会,但也是各自文化属性的决定下,应有与应该做出的合理选择。

冯世杰说,咱几个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有自责愧疚也有不甘。

叶晓明说,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自知之明但也心甘情愿。

刘冰,最终患上了精神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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