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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干部高利转贷 公职人员高利转贷罪的认定

公职人员高利转贷罪的认定?

您好,公职人员高利转贷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向他人放贷并收取超过法定利率的高额利息。其认定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 公职人员身份:被告人必须是担任公职的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公益性组织等。

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被告人利用担任公职的特殊地位和职权,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或者为他人提供帮助、牵线搭桥等,以获取非法利益。

3. 放贷行为:被告人以个人名义或通过他人进行放贷行为,向他人提供贷款。

4. 超过法定利率:被告人收取的利息超过国家法定利率。

5. 非法利益:被告人通过放贷行为获取非法利益,包括高额利息、回扣等。

6. 违反法律法规:被告人的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受贿罪等。

在实际刑事审判中,对公职人员高利转贷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身份、行为特点、法律规定等因素,进行具体案件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