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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坚持“四原则”部署2024年预算编制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来源:钦州财政)

近日,钦州市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相关要求,围绕落实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准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以坚持“四个原则”为抓手,对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一、坚持以收定支原则,不超越财力实际安排支出预算

为严肃财经法纪,确保编制预算能够有效执行,2024年预算编制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尽力而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支持政府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等,避免出现因脱离实际、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急功近利、寅吃卯粮违规举债上项目等问题;避免出台民生政策未能落地、不可持续等问题;避免造成财力不足无法兑现奖励性政策形成新欠账,影响市委市政府形象信誉等问题。

二、坚持零基预算原则,按轻重缓急分级依次安排预算

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从严从紧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打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长期固化、项目支出只增不减格局。加强项目库滚动管理,全面清理部门项目支出,对一次性实施、超出政策规定标准或低效无效的项目支出,一律清理,有效盘活财政资源。强化统筹、集中财力,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重点保障落实党中央、自治区以及同级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并结合当年可用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等刚性支出,综合平衡确定其他项目资金支出总额,对部门申报项目按重要、比较重要、一般的顺序依次安排预算,超出财力许可的不再安排。

三、坚持“三保”优先原则,保平稳运行守住民生“幸福线”

着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优先编制“三保”支出预算,把“三保”摆在预算安排首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列、不留缺口。优先足额执行“三保”支出指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三保”支出项目进行分类标识,确保“三保”标识在预算编制、指标下达、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环节全程贯通,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坚持保重点压一般原则,提高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按照中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将有限的财力用于重点领域、重大刚性项目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工作经费类项目,单位的基本运转通过定额公用经费保障。凡是在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职责内的工作,除政策硬性规定外的支出一律不予安排。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严格控制各类到辖区外开展的培训经费预算,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黄梅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