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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守住底线助振兴

一个个干净的农家小院,一条条宽敞的水泥路、一座座配套齐全的文化广场、一面面寓意深刻的文化墙,一张张幸福的笑脸随处可见……

和煦的暖阳、幸福的目光下,一幅温馨怡人的美丽画卷,浓墨重彩地描绘出双鸭山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生的变化。

自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以来,双鸭山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不断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把增加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聚焦产业就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使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聚焦动态监测帮扶坚决守牢返贫底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市乡村振兴局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位置,健全工作体系,优化监测流程、完善政策体系,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机制一新,满盘皆活。市乡村振兴局扎实开展集中排查工作,健全了致贫返贫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2022年对全市所有农户开展集中排查2次,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4户9人。

落实部门联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了行业部门数据共享会商机制,强化行业数据比对,定期召开部门会商会议,每月5日前各行业部门推送上月风险信息。2022年共推送风险信息9次,涉及信息数据2.2万余条。

落实动态帮扶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信息监测预警的快速发现响应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实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累计对全市95户196人监测对象落实产业、就业、综合保障等帮扶措施274项,户均2.88项,全市未出现返贫致贫情况。

聚焦帮扶力量推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市乡村振兴局大力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在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就业、特殊群体关爱、消费帮扶等领域主动作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大舞台。

着力发挥驻村帮扶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和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持续选派82支驻村工作队、134名驻村第一书记,实现对接帮扶全覆盖,带领群众接续抓产业、抓建设、抓党建、抓增收。全市各县区选派帮扶责任人1771人,开展送温暖活动2296次,送慰问金和物资54.5万元,购买或帮助销售脱贫户农产品54.4万元,送帮扶项目58个,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522个,帮助就近就地就业159人次。同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带动更多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全市已有26家民营企业与26个村结对帮扶。

持续推动消费帮扶。按照“县认定、市复核、省审定、 国家汇总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认定帮扶产品。全市累计认定米面粮油、禽畜肉蛋、农副加工、时令鲜蔬、中药材、新鲜水果等品类114个帮扶产品,涉及44个供应商。各县根据自身实际,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市场化建设运营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推进帮扶产品的销售工作,对于帮扶产品通过电商营销、展销会、集市、预算单位采购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直接采购、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377.82万元,脱贫县饶河县26家供应商在“fupin832”平台上传商品334个,成交额达955.45万元,比上年增加326.5万元。

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推进各项保障政策落实,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服务水平。2022年全市完成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83户;投入2707万元,用于饮水安全提升和养护,解决了9.3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为脱贫人口累计支付基本医保费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费用1032.95万元,为537人次发放助学金45.9万元。加强兜底保落实低保救助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

持续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工作。按照全市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由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的5项重点任务,分别制发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开展乡村建设信息数据采集,推动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户覆盖。配合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协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配合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治理等务实管用办法,协同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等系列工作,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聚焦脱贫群众增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农民只有饭碗端稳了,日子才有奔头。”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通过落实产业、就业、社会帮扶等措施,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1.4万余元,较上年增长10%。

扎实推进金融帮扶,积极发挥小额贷款撬动作用,鼓励更多农户贷款发展致富产业,确保应贷尽贷、能贷尽贷。2022年共计发放小额信贷443笔,达2164.9万元。

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增收。培育联农带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与脱贫地区合作创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增收。2022年,全市脱贫户发展庭院经济种植面积达500余亩,带动脱贫人口1483人参与种植,培育农业特色主导产业6个,参与帮扶新型经营主体56个。

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为带动更多脱贫户持续增收,采取了企业主导、政府扶持、脱贫户受益的模式,持续抓好劳动力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深化劳务协作,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开展了“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2022年度共补助98人次,发放补助金14.7万元。全市共有就业帮扶车间10个,龙头企业7个,共吸纳33名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截至4月末,共带动947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就业。

聚焦问题整改实效巩固提升脱贫质效

管好用好乡村振兴“钱袋子”。双鸭山市始终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要抓手,2022年围绕“国家、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省市联合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反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审计发现反馈问题”等问题整改工作内容,举一反三,开展了网格化、地毯式的排查,累计排查发现问题121个,全部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落实了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94项,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双鸭山市紧盯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关键和重要节点,加强全过程、无死角的日常管理,确保衔接资金项目稳步推进。2022年度全市到位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2.09亿元,实施各类项目101个。市乡村振兴局强化监管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控把关,联合市财政局等行业部门多次赴各县(区)开展督导调研工作,对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现场进行踏查。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累计下发《工作提示》《关于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等共20次,深入县区调研指导8次,促进资金规范使用,健全资产后续管理。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建立了县、乡、村、部门“四级”台账,落实了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道阻且长。下一步,市乡村振兴局将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加强产业链的拓展延伸和技术培训指导,打好乡村振兴科学发展主动仗,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记者 杨军 李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