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 > 正文

昌黎县14个乡镇交警中队组建完成

(来源:昌黎发布)

为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薄弱问题,提高乡镇交通警情处置效率,昌黎县在14个乡镇组建了交警中队,负责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事故预防水平。

记者采访当天,两山乡交警中队和交警大队民警正在联合排查农村道路交通隐患。重点对辖区平交路口、险要路段进行认真梳理,突出排查警示标示标志不清楚、减速带缺失等情况,并制定整改计划立即整改。同时,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按规定佩戴头盔等。

据了解,依据《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昌黎县公安局依托全县14个乡镇派出所建设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教导员兼任交警中队中队长,每个乡镇交警中队配置5名警力,人员关系隶属交管大队。今后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交通类群众求助等警情,由县局指挥中心点对点指令辖区交警中队进行处置,实行交通类警情扁平化指挥。交通事故类警情,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通知辖区乡镇交警中队先期处置的同时,通知交警大队当日事故值班组,适用简易事故,由乡镇交警中队全程处理,对不适用事故处理APP处理的事故,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现场处理。

目前,各乡镇交警中队已经全部组建完成,正在按计划展开工作。据了解,今后各交警中队将深入分析研判各自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从最基础、最薄弱、群众最关心的工作抓起,迅速找到切入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争取在短期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派出所与交警中队之间,相邻乡镇交警中队之间,将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保留的交警朱各庄、茹荷、段家店中队,将强化对各自片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的统筹力度,形成“1+N”的联动效应,彻底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死角盲区,实现昌黎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迅速升级提档。

文字: 陈阳

编辑:刘珊珊

编审:韩锦涛

终审:刘广敏 孙亚明

昌黎县融媒体中心